棒打脆皮烧鸭

【丁诺处暑企划Comforting Lyrics/21:00】假如我忘记了你

*已交往。

*应该还会有丁马克视角,大概。










平常的一天。

诺威正吃着早饭刷手机,视线扫到一条信息。是当地权威的新闻社刚刚发出的关于一场车祸的报道。

他随意扫了一眼刚要略过,直到看见图片那辆熟悉的车。

那是丁马克的。

“哗啦”一声,叉子掉在了盘子上发出清脆声音。

他顾不上其他,拿起手机冲出了门。



丁马克这人,你说他幸运他出门撞车,脑子还可能撞坏;你说的倒霉,好歹捡了条命,也没其他啥重伤。

诺威站在窗边发呆,盯着窗户外面吱吱叫的小鸟,耐心的等医生拿着数学题给他做检查。

问这问那半天感觉都挺正常,结果人一回头看见他愣三秒,好半天开口第一句话。

“你……是谁啊?”



诺威无语了,他本就阴沉的脸色变得更黑了,念着对方受伤才勉强忍住揍他一顿的冲动,没搭他的茬。

这边医生做完检查,告知他结果,好家伙,敢情人真傻了,头部受到冲击,忘了一部分记忆。

嗯,没错,把他忘了个干净。

这边诺威听着,回头瞧见丁马克傻乐的脸,暗自惊奇这种狗血电视剧桥段怎么偏偏发生在他们身上。这哥们又来一句:“所以小哥……你是谁啊?”

诺威嘴角一抽。

“我是你爸爸。”

旁边医生正端着杯子喝水呢,闻言差点一口水喷出来。






该说不说,丁马克的恢复能力是真的好。

其他几个被撞的还躺在病床上呢,他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,加之后续检查也没啥大问题,于是,丁马克干脆直接拄着两根拐儿吊着一只脚,一颠儿一颠儿跟着诺威回了家。



诺威站在家门前,掏出钥匙“咔嗒”一声开锁,开灯走进房子。丁马克拄着他那根金属拐儿“哐啷哐啷”地走。

他最近因为病号,公司医院两点一线压根没回过家,吃饭睡觉都是随便凑合点下,导致现在家具上面落上一层薄薄的灰,看着少了几分人气。

诺威给他简单介绍了下房子,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,但他再看到丁马克的小黄鸭床单时眼皮子还是直跳。本人一看倒是乐了,咧开嘴大笑,“真是太帅了!不愧是老大咱!”

诺威沉默半晌,抬手摁下眉心叹气:“我去上班了。”紧接着慢悠悠补充,“丁马克你小心点,有什么事给我发消息。”

丁马克似乎显得有些疑惑,但还是爽快答应了:“好嘞!不过什么都难不倒老大咱!”



诺威这一整天是在担忧中度过的。

他平均每三分钟就要瞅一眼手机,生怕错过什么,对方却始终是安安静静不吐一个字儿。

换作从前,他一下班就能看见红色的99+。丁马克的性子他再清楚不过,大大咧咧藏不住什么,一有啥好东西就献宝一样跟他说。诺威不看消息,他也不在意,反而夸他工作专心。

他还记得丁马克当时顶着那一头张扬头发大笑着对他说:“小诺威可以不看的,只是老大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第一时间分享给你!”

怎么平常嫌他吵,好不容易安静下来又不习惯呢?

诺威这么想着,突然有点生气,感觉自己眼睛发涩。连他自己也觉得实在矫情,但就是闷得慌。他之前忙忙慌慌两头跑,直到现在闲下来才不得不面对他现在最大的,也是最不想面对的问题。



“如果丁马克一直记不起来,他又该怎么办?”



他这么想着,顿时更生气了,于是把头一甩手机调静音专心工作去了。



诺威带着一肚子怨气回家,第一眼就看见丁马克穿着个围裙带双手套给家里大扫除呢。

他一恍惚,感觉回到了过去。煲中会有浓汤咕嘟咕嘟冒着热气,油“呲啦”一声在锅里炸开,丁马克举着菜刀“啪”的一下把蒜拍扁。他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好处此时就体现出来了,不用上班,有时间也乐于去研究这些菜式作为消遣。

诺威回过神来一皱眉,走过去轻轻打一下他的手,“腿还没好呢就干家务。”说这只是他去沙发上看电视,自己撸起袖子进了厨房烧饭。

诺威的手艺其实还算不错,至少丁马克吃的两眼放光连胜夸赞:“唔……嗯!烧的太棒了!美味!”他还要再说,被诺威塞了一嘴让他安静下来吃饭。

他自己并没觉得多好吃,甚至没平时的美味。想必自己的胃口一定是被丁马克养刁了。





回家的第一天,平平稳稳好不容易过去了,后面的日子也是照常的过。

丁马克比起之前安静了许多,不过还是很吵。诺威的厨艺也是突飞猛进。可喜可贺,可喜可贺。



某一个平常的周末,诺威难得享受空闲时光,睡了个懒觉,他起床走到客厅,却没像往常一样看见丁马克拄着两只拐在沙发上,像老大爷一样念念有词的看新闻,再一瞧,嚯,搬了张躺椅,在花园里爬格子呢。

那两根拐就放在旁边晒着阳光。

丁马克转着笔思索了一瞬,又开始噼里啪啦的敲字。挪威看着他,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是键入却拿着个笔在转。于是他走到丁马克头那段,低头盯着他。

大约是光线突然变暗的缘故,丁马克抬起头,看见他咧咧嘴。

“老大咱准备出一本新书。”他这么解释道,“虽然咱记不起来以前的事了,不过把现在和诺子你一起相处的日子记下来也很棒!”他说着停顿了一下。

“不过老大居然有这么多粉丝吗……果然长的帅气,谁也抵挡不住!”

诺威听着,白了他一眼,慢悠悠的说:“这个姿势打字,真的没问题吗?当心得颈椎病啊。”丁马克还是一直笑着,摆摆手示意无碍。诺威也就随他去了,转身去厨房找吃的。

丁马克回头看着他,对方那根悬浮呆毛一动一动,纯白色十字架发夹闪着温润的光。

少年的蓝色眼睛里,藏着无数的星辰,在闪耀。



诺威再回来时,丁马克的电脑已经完全熄了屏,自己也靠在躺椅上睡着了。

他无奈叹一声气,把压在人身上的电脑与书轻轻拿开关上放在一旁。正欲抬脚走开又想到什么思索片刻,最终像是下定决心似的蹲下来,轻轻吻了一下他的额头,然后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走了。

阳光很暖,风很轻。猫咪伸伸懒腰,把沾满阳光的蓬松的毛发抖了一抖。

嘘,别叫醒他。

丁马克的文章最终还是写了出来,而且大获成功。他写的高兴,甚至准备专门出一本书来讲他每天的日常。

……成功从幻想类转型成纪实类了呢。



平淡的生活如流水一般的飞逝,丁马克还是没找回记忆,除此之外的一切似乎都跟之前没啥区别。

有时诺威恍恍惚惚间真觉得,也许,出车祸之前,他真的没遇见丁马克。

但这个想法被丁马克本人一票否决,他振振有词的驳回:“总不可能我们所有的朋友记忆都出错了吧!曼德拉效应吗!”

他的腿现在倒是已经完全康复了,就是时不时还拿着这两根拐。

然后擦一擦它们,拄着“哐啷哐啷”走几步。

自己美其名曰说是不忘初心外加提前感受老年生活,被诺威“砰”的一拳锤上去。

他重新包了一日三餐与洒扫庭除,于是诺威每天下班回家就看见丁马克闲的无聊拄着拐“哐啷哐啷”在那走路以此消遣。

诺威对此的评价是:不愧是世界级的死蠢。

好友提诺及一干朋友对此的评价是:还没结婚就一股子老夫老妻味。










其实丁马克之前问过诺威,说老大要是出了什么事把诺子你忘了咋办。

诺威当时无语凝噎半晌,果断回答那就把你打成植物人,说着弹了一下他的额头嘟囔一天天想些什么奇怪东西。

现在结果显而易见了,不是么。









假如我忘记了你,我会再次爱上你。

假如你忘记了我,那么我会等到你再次爱上我。





En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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